向保安局交意见书 美商会对修订《逃犯条例》强烈保留
2019-03-06 21:01
保安局早前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让香港与未签署引渡协议的地方如内地、台湾在未来可移交逃犯。美国商会向保安局长李家超提交意见书,表明对修例有强烈保留,并指对内地法律和司法系统存有严重疑虑。
商会向保安局提交意见书,指修例对香港作为「亚洲国际城市」及主要区域商业枢纽的声誉及地位,有明显影响。商会又指,本港国际商业团体对内地法律及司法系统存在严重疑虑,认为内地刑事程序有很大缺陷,包括缺乏独立司法机构及公平审讯等,并指内地法律系统经常在处理涉及外国及当地利益的经济纠纷时被滥用。
商会亦指,任何有可能促使在港居住或经香港转赴其他地方的商界行政人员,因内地政府提出的经济罪行指控而被拘捕,或移交内地机会的修例,都会破坏国际商业机构视香港为可安全营运城市的观感。商会相信,修例将成为国际公司决定是否选择或保留以香港作基地,及在作风险评估时考虑的实际因素,并指可能进一步侵蚀香港作为国际商业中心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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