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旗下公司疑欠租兼开9张空头支票 业主入禀追2189万

2019-03-04 13:43

业主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资料图片
业主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资料图片

新昌集团旗下多间公司因资不抵债,遭多间工程或建筑公司入禀法院追讨欠债或申请清盘,最近再因拖欠办公室租金惹上官非。观塘伟业街107号至109号新昌中心的业主早前入禀高等法院,向新昌附属公司及集团非执行主席林卓延追讨约2189.8万港元欠租。

新昌集团去年4月以7.6亿港元出售新昌中心物业,并售后租回物业2年,以获取约1.82亿元收益。根据入禀状,原告钻海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以观塘伟业街107号至109号业主身份,向首被告、新昌附属公司Cogent Spring Limited出租物业至2019年8月,月租约221.7万元。首被告同意支付相当于首3个月租金的665万元作为按金。

首被告自去年3月起再无交楼租、地租和差饷等,同年9月要求与原告签订退租契约,将应缴租金「封顶」于1835万元,获原告首肯,条件是首被告支付去年12月底以前的累计租金。次被告林卓延为该份契约的担保人。

原告虽于去年9月从首被告收到10笔款项,但其中9张支票逐一「弹票」。另外,首被告虽于去年12底将新昌中心交吉,但无将室内回复至原来的空置状态。原告获悉他们需花费150万元修复办公室,并将之转告首、次被告,惟两者均无回应是否反对该笔费用。两被告拖欠共约2854.8万元,扣除上述665万元按金,仍欠2189.8万元。

原告又于同日分案入禀控告新昌营造厂有限公司,指对方发出的9张支票「弹票」,要求新昌营造厂支付约2103.3万港元欠款。

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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