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醉驾堕崖亡 两同枱友人未劝阻需赔近13万

2019-03-03 16:15

事发现场的路墩被撞毁。网图
事发现场的路墩被撞毁。网图

浙江松阳法院上周五(1日)审理一宗因司机酒后驾驶,撞毁路边防护墩堕崖身亡的事故。法院认为,同桌喝酒的人、请客吃饭的主人,因未有劝阻死者酒驾,需承担相应责任,共同分担10.7万元人民币(近13万港元)的赔偿。

事发于去年3月12日,地盘工吴男及工友洪男在下班后到张男的家中吃午饭,期间张男拿出自酿的杨梅酒,其后吴、洪2人对饮。他们在午饭后各自驾车回家,吴男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撞毁路墩堕下山崖,当场身亡。松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认为,洪、张二人得悉吴男饮酒后要驾车时,理应劝阻,但2人当时并未采取相应措施,因此理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结合各方面在事故中的过错,确定被告洪男与张男各承担相应责任,即二人分担10.7万元(近13万港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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