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到星国卖淫 179华女惨遭榨取肉金
2019-03-02 22:14
中国及新加坡警方携手捣破一个跨国卖淫犯罪集团,逮捕201名嫌犯,当中包括2名首脑。集团首脑以「到新加坡打工几个月可赚10万元」作招徕,诱骗大批内地女子到新加坡卖淫,受害女子多达179人,年龄介于19岁到53岁。
27岁首脑周胜利及同党党朱海涛首先创办「狼群网」,然后在透过微信等平台发广告,以「去新加坡打工可以赚大钱,几个月就能挣几十万元!」等标题吸引内地女子,完成招揽后,由集团成员向她们收钱代办签证,少则数千、多则上万元。到达新加坡后再由集团成员假扮的新加坡「房东」安排住所。
住下之后,集团成员并没有给她们找工作,而是等她们把身上的钱所剩无几时,藉机提出卖淫赚钱的建议。如果遇到反抗比较激烈的女孩,团伙成员就会采取利诱,威逼等各种方式进行解决。由于部分女孩并没有出境经验,对新加坡了解也甚少,况且身上的费用也所剩无几,在集团成员三番五次的威逼骚扰之后,最终被逼就范。
集团运作专业,既为女子伪造印章,证件收取高额签证费,又安排她们的住宿、卖淫地点,收取高额房租;除此之外,为了吸引更多客户,从这些女子身上榨取更多利益,周胜利还专门编写了培训教材,对女子进行培训,要求她们拍性感的照片。
警方指,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狼群网很快成为新加坡影响最大的招嫖网站,而网站主要收入就是从卖淫的肉金中,收取少女在网站挂单的费用。按规定,如每次肉金在150新加坡元(约870港元)以下,少女每月便要向网站支付1300元至2000元(约1545至2377港元);如每次肉金为150到200新加坡元(约1158港元),少女则要支付2500元到3000元(约2970港元至3566港元)。直至案发,周胜利共获利600馀万元人民币,同党朱海涛获利800馀万元人民币事后。两人均用赃款购买房产,轿车等,供自己和家人使用,并且设法转移非法所得赃款,逃避警方打击。
根据新加坡「妇女宪章」,任何依靠妓女收入维持生活的行为是违法的,罪成可能面对高达5年监禁,及罚款高达1万新元。男性重犯者可另被判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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