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修法 醉驾致死重犯者可判死刑
2019-02-28 20:22
台湾时有醉驾导致他人死亡事件,社会一直要求加重刑罚。台湾法务部昨公布《刑法》修正草案,把「再犯醉驾致人于死」的刑罚提高至最重可判处死刑。另只要醉驾,一律没收肇事车辆。醉驾修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审议。
《刑法》条文中提出,将醉驾致人重伤罪,刑期将由1至7年,提高为3至10年;醉驾导致他人死亡初犯者,刑罚由现行的3至10年,提高为5至12年;而醉驾导致他人死亡重犯者可被判监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
另外没收肇事车辆条文,若车辆价值过低、或车辆是被没收人的生活必需品,可申请豁免。此外,修法还提出在车辆加装酒精锁,作为醉驾者缓起诉及缓刑的条件之一;未来也将加强戒酒瘾治疗。
台法务部长蔡清祥指,醉驾是不负责任行为,政府有责任以最严厉的惩罚防止醉驾。醉驾若性质严重,形同杀人,法庭仍可以刑法现有的杀人罪加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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