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电子烟】适应期可再倾 陈肇始坚持不补贴业界 2019-02-15 11:08 陈肇始指,半年适应期是卫生署根据过往经验提出。 政府建议全面禁止电子烟。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早上在电台节目中表示,禁电子烟的适应期「可以再倾」。有电子烟业界要求,将禁售电子烟法例实施应适期,由半年延长至1年。陈肇始表示,半年适应期是卫生署根据过往经验提出,长短「可以再倾」,但她担心将适应期订得过长,市民会质疑法例的急切性。至于有业界声称,禁售会令部分商户损失逾百万元,陈肇始表明不会向业界提供补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禁电子烟】草案刊宪 下周三首读及二读辩论 下一篇 【放生变往生】绿海龟背写「放生」 爆壳蒲台水域浮沉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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