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辞职时失实陈述 裁定赔律师楼逾73万兼讼费
2019-02-01 19:09
执业律师姚永清被指违约及在辞职时作失实陈述,遭其任职的柯伍陈律师事务所入禀索偿。区域法院今午颁布裁决,裁定律师楼胜诉,姚永清需赔偿律师楼逾73.2万元损失,兼付讼费。
原告柯伍陈律师事务所(下称律师楼)指,被告姚永清在该律师楼任职时,无尽力确保客户全数支付讼费及律师费,容让原本应付59.6万元的客户拖欠34.5万元费用。最终该名客户被法庭宣告破产,律师楼无法追讨损失。
原告又指,姚向律师楼请辞时「作故仔」,讹称回到加拿大照顾病母和就业后,将介绍与香港有关的业务予律师楼,事实却是在香港另一法律事务所工作,根本无意飞返加拿大。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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