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规管电动代步工具 2020年有结果

2019-01-30 23:22

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或纳入规管。资料图片
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或纳入规管。资料图片

近年不少城市兴起电动个人代步工具,如小型电单车、电动辅助单车、电动滑板及电动单轮车等,不少地方都透过登记或牌照制度准许工具合法行驶,但香港仍未有相关做法。政府就此书面回覆立法会议员莫乃光,指运输署已展开「提升香港易行度顾问研究」,料2020年中完成,届时再参考结果,检讨是否需要就电动可移动工具引入相关规管制度,以及是否需要推行试验计画等。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电动代步工具属机械驱动,在港一般归类为「汽车」,必须领牌才可于道路行驶。运输署研究将检视海外地区规管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情况,并评估在香港使用这些工具对道路安全、交通畅达及道路使用者的影响、相关法例规定,以及管理及执行问题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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