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判囚4年半 2019-01-28 15:43 42岁的王全璋至今已羁押超过3年半。网图 内地维权律师王全璋被羁押超过3年半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4年半,剥夺政治权利5年。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早上透过官方网页公布判决结果。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表示,相信王全璋完全没有认罪,是被当局强制性定罪,又指有判决结果不代表事情结束。不会接受判决结果,她相信王全璋会在狱中自己申请上诉。 42岁的王全璋自2015年7月被带走,至今已羁押超过3年半,案件上月在天津首次开审,王全璋是709 案最后一名被判刑的律师。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蔡英文致函教宗提「四个必须」 保持两岸正面关系 下一篇 【工作报告】马兴瑞:推广实施一地两检一站式通关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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