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研冲锋车装闭路电视 区志光称须考虑保护私隐

2019-01-23 17:55

警方冲锋车。资料图片
警方冲锋车。资料图片

2012年有的士司机被捕后挣扎,遭警员箍颈方式拉扯上警车导致颈椎移位不治,陪审团在死因研讯中提出4项改善建议。署理保安局局长区志光以书面回覆立法会会议上郑松泰议员的提问,指警方的相关单位会继续积极研究及跟进死因庭的建议。

就在冲锋车内部安装闭路电视的建议,有关车辆不仅用来接载警察和被捕人士,还会用来接载其他人士,例如证人和受害者。警方必须仔细评估措施的目的、必要性和保护私隐的考虑。警方已成立工作小组进一步研究有关建议,其间亦会参考外国相关经验,并在有需要时谘询律政司意见。

区志光指,现时每名新入职及现职的警务人员都必须接受严格的武力使用训练。训练包括如何应对作出反抗的疑犯和在一般情况下的基本搬离技巧及方法。警队会继续探讨陪审团这方面的建议,以期照顾人员处理不同情况的需要。

区志光重申,警方就被捕人士有既定的处理程序和指引。警方会向每位被捕人士发出一份列出被捕人士的权利的通知书并由其签署。通知书列明被捕人士有权要求警方代为通知其亲友,指该被捕人士正身在警署。被捕人士亦会获给予合理的机会,以电话联络一名亲友及获得探望。被捕人士有权选择不通知亲友,例如,涉嫌干犯性罪行的被捕人士或会选择不通知家人。

警方尊重被捕人士的权利并确保其享有接受诊治的权利。假如被捕人士在案发现场或在被捕过程中受伤,该名人士会被安排直接送往医院。如该人士需要留医,并要求通知其亲友,警方会作适当安排。若该名人士陷入昏迷状态并无亲友陪伴在旁,警方一般会确定身分,尽快及尽其所能通知其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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