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君争产】汇丰信托执董否认重视罗嘉瑞个人利益

2019-01-23 17:50

证人Brent Edward York(右)。
证人Brent Edward York(右)。

鹰君集团「罗老太」罗杜莉君告汇丰国际信托一案今午续审,汇丰信托执行董事Brent Edward York出庭作供。他坦言罗老太先夫罗鹰石的地位「在营商的角度而言」较罗老太重要,又指罗嘉瑞是汇丰「重要的联络人」,又是「家族代表」。原告方质疑,汇丰视罗嘉瑞为罗鹰石的替补,故十分重视罗嘉瑞的个人利益。York否认。

York同意曾主管罗氏家族信托的刘倩儿,是考虑罗老太新指示的高层人物,因她自2005年起主管该信托,与罗家成员有最多直接接触,最了解历年发生的事情。但York强调,汇丰考虑罗老太于2016年作出的多个指示时,最终决定权落在当时的汇丰信托主管身上,并非由刘或York决定。

York同意汇丰于2016年收到罗老太就家族信托所作的指示后,从无记低内部会议内容。原告方质疑此举属故意,并非尽责的信托人所为。York解释汇丰从无记录与罗氏家族信托有关的内部商议在案的习惯,即使有记录存在,也因律师在场,汇丰有权申请豁免披露。

York指罗氏家族信托属全权代管信托,汇丰考虑派发股息时同时虑及与罗家有非常长远的合作关系,受益人延至三、四代,故不能轻言派息。原告方资深大律师余若海质疑,信托人有责任间中评估应否向受益人派发,但直至罗康瑞遇上财政困难,促使汇丰于2008年派息前,汇丰从无考虑派息。York解释汇丰不会知道个别受益人的财政状况,此前亦从无受益人向汇丰要求派息。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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