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手猝死】死因裁判官指没证据显示因转院致延误就医 

2019-01-16 14:45

死因裁判官黄伟权指当日将吴卓谕送律敦治的决定是恰当。资料图片
死因裁判官黄伟权指当日将吴卓谕送律敦治的决定是恰当。资料图片

24岁见习工程师吴卓谕2015年首次参加「渣打香港马拉松」10公里赛事,在接近终点时疑因心脏病晕倒,送院抢救一日后不治,死因庭今日裁死于自然。

死因裁判官黄伟权指出,法医的解剖报告吻合医疗辅助队救援人员的证供,以及昏迷后送院的救治情况,故排除死者是因外在伤亡因素致死。由于解剖报告显示死者心脏不见有其他问题病徵,亦没有显著病变,法医供称知道死者当日在东区医院被诊断出有心脏肥厚的问题,但法医表示就解剖结果而言,死者没有心室肥厚的问题,结论死者死因为心脏猝死。

另外,法医曾为死者作基因化验,以觅死者因何种基因致心脏猝死,惟限于现时香港只能验到35种,未能知道死者死于何种心脏原因,但有表明即使没有显示原因,不代表死者非因心脏病而死。

家属曾投诉死者没有即时送到东区医院,而是送到律敦治医院,但事实上先送到最近事发地点的医院,是最恰当的治疗,加上当日东区医院有调派专业人员,及运送人工心肺机到律敦治。而且专家证人陈啓文医生指出,人工心肺机的护理需要专业医护人手,而东区医院亦有较多案例为医护人员作持续教育及培训,小型的医院难以提供。加上病人最重要的是初期救治,亦没有证据显示死者因需要转院致有所延误就医,虽然黄伟权称不宜为专业的医疗判断作评论,但第一时间将死心者送律敦治的决定是恰当的。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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