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兽父强奸16岁亲生女被判囚5年半 竟斥「搞得家庭一团乱」

2019-01-15 13:14

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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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雄一名16岁少女前年遭亲生父亲性侵,但为了家庭完整选择隐忍,她事后不堪压力向同校学长哭诉,最终由学长向老师揭发事件。惟少女的父亲事后多次威胁她更改口供。当地法庭最终裁定少女父亲「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罪名成立,判处5年6个月徒刑。

判决指出,少女与父母亲、弟弟、祖母及叔叔同住,2017年5月20日下午,其父亲竟进房间强行脱去她的衣物进行性侵。

少女受害后承受极大心理压力,一星期后,她透过社交网站向同校学长倾诉「一个亲人伤了我很深很深」、「如果一个最重要的人夺取你最重要的东西你会怎么做」、「自己受伤没关系,至少有换取到其他家人在这个家庭的笑容」、「我只要一个完完整整的家」,经学长追问后揭发事件。经多日沟通下,少女同意由学长代为告知老师,校方立即报案。

少女父亲辩称,当日其他家人都在家,两人不可能独处,也反指女儿为课业压力刻意诬陷。而少女母亲接受警方查问时表示「先生是因喝酒才误事」,但其后又改口称「不知道谁讲得是真的」;弟弟原本证称回家在房内看书,后来亦改口当天与姊姊、母亲一同在房内。

合议庭调查发现,少女父亲在案件开审后,曾多次发短讯要求少女更改证词,「搞得家庭一团乱」、「你是我最爱的女儿、家和才会万事兴」、「让官司尽快落幕」、「你说只有我跟你在家。你说谎」,更扬言要找她的学长「我看他如何让你靠」,还要求女儿跟他到律师事务所让事情尽快落幕。

少女愤怒回应「别把自己讲得什么事都没做错一样」、「这个家,从你对我做这些事以来,早就被你毁掉了」,其父亲却仅说「去跟法官讲」。

合议庭最终认为,少女下体有撕裂伤,鉴定有创伤后压力症,少女开庭时多次哭泣,加上两人案发后对话,显示其父亲犯后心虚,痛批他利用用亲情、父权威吓意图影响供词。少女的父亲被判处5年半徒刑;至于检方起诉认定父亲从女儿中一起开始长期逼她进行口交及性侵,惟无证据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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