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音公司求职骗局案女主脑另涉洗黑钱 加监4个月

2019-01-02 13:28

女被告严慧兰涉洗黑钱近684万港元。
女被告严慧兰涉洗黑钱近684万港元。

配音公司设求职骗局藉招聘兼职配音员而诈骗38名求职者共逾250万港元预缴课程费及训练费,案件主脑去年串谋诈骗罪成被判囚2年6个月,今则于区域法院承认同案分拆的一项洗黑钱罪,2006年至2012年6年间涉及洗黑钱金额近684万港元。叶佐文法官今判被告额外服刑4个月。

叶佐文法官判刑时指案件犯案手法虽然不复杂,但6年4个月间户口金额出入次数相当多,多达441次,故反映一定严重性。经过考虑后,判女被告严慧兰监禁2年零10个月,与去年判刑分期执行,即比起原定判囚2年半额外服刑4个月便可以。

警方在调查配音员求职骗局串谋诈骗金钱案时,发现在49岁女被告严慧兰存款户口中,有大量金钱在2006年至2012年6年间分开441次存入其户口,其中292次是透过现金存款机存款,被告期间亦没有向税务局申报应课税项。控方指中三教育程度的被告严慧兰曾成立3间公司并担任董事暨股东,现正因去年的串谋诈骗案仍在服刑。

辩方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把其户口借给其他公司「入数」,亦有理由相信该批款项为「黑钱」。辩方呈上由被告、被告母亲及被告朋友撰写的求情信,被告母亲指自己在被告囚禁时仍每日探望,被告亦表示自己心有馀悸,已经不敢再以身试法。被告朋友亦指被告非常照顾母亲,不会只顾私利亦曾做义工。而且其母已71岁现孤身一人,可见被告在其馀生的陪伴与支持十分重要,冀法官体恤被告。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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