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女友前度 新晋导演判100小时服务令兼赔5000元
2018-12-27 15:48
案情透露,事主梁颖仪为被告女友前度,其为一名摄影师,于观塘鸿图道工厦某单位开设摄影室。被告女友于本年9月16日致电事主,称有事要与其商量,并于其摄影室工厦大堂见面,被告一同前往。约清晨4时半,双方见面,事主当时没为意站在后方的被告,但突然被告上前朝事主挥拳,事主在场朋友见状即时报警求助。事主事后送院治疗,左面瘀肿、左颚骨三角骨折。被告警诫下称一时「火遮眼」于是挥拳打事主。
辩方求情指事主愿接受被告5000元赔偿,而且被告背景报告正面,望可轻判。裁判官考虑到被告坦白认罪及初犯,接纳感化官建议,判被告100小时社服令,及下令赔偿5000元。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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