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一脑】下周一实施管制 不设宽限期

2018-12-24 19:11

「四电一脑」处置牌照管制、进出口管制及指定废物处置设施弃置禁令将于下星期一起实施。资料图片
「四电一脑」处置牌照管制、进出口管制及指定废物处置设施弃置禁令将于下星期一起实施。资料图片

「四电一脑」处置牌照管制、进出口管制及指定废物处置设施弃置禁令将于下星期一(31日)起实施,环保署强调不会设有寛限期,会加强巡查并对违规作业者采取执法行动。

由下星期一起,堆填区及其他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例如废物转运站)将不再接收和处置电器废物;除豁免情况外,任何人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不包括修理)电器废物,均须取得环保署根据法例发出的废物处置牌照。进口或出口电器废物亦须领有环保署发出的许可证。

环保署提醒,业界如未能确定在下星期一前领有电器废物处置牌照,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妥善清理现存的电器废物并停止接收及处置电器废物,以免届时触犯法例。环保署发言人强调,有关管制措施于下星期一实施后,不会设有寛限期,环保署会加强巡查并对违规作业者采取执法行动。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任何人未领有牌照而处置(包括贮存)电器废物,或未领有许可证而进出口电器废物,首次定罪可被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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