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商前主任涉向家人公司采购呃864万 下月区院再审

2018-12-14 16:31

被告今于九龙城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被告今于九龙城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37岁前文具贸易公司前市场推广主任,涉嫌隐瞒其所任职的公司,从而诱使该公司向其父亲及妻子的贸易公司支付逾864万元,该主任事后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他被控一项欺诈罪,今于九龙城法院提堂,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明年1月3日转介区域法院,被告续准以10万元保释外出。

被告张自强案发时任职南康市场推广主任,南康自2009年起,向一间内地电子公司采购碎纸机及过胶机,被告负责订货及安排支付货款。

控罪指,被告涉于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5日期间,身为南康的雇员,没有向南康披露其家庭成员在东江贸易装修工程公司的权益;及向南康讹称东江是「深圳福瑞来电子有限公司」在港设立的一间公司。意图诈骗而诱使南康向东江支付共逾$8,643,059.88元,导致该贸易公司获得利益或南康蒙受不利。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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