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渣马晕倒不治】急救时曾打22支强心针 医生:死者以人工心肺机续命
2018-12-14 13:38
死者当时于8时37分送抵医院,两分钟后医护人员一直为死者注射强心针,陈护士指死者一直没有血压脉搏,直到9时52分再有脉搏,共注射了22针强心针。约10时26分离开律敦治送往东区医院。医管局代表大律师冯国础问及,指引显示只可注射10次强心针,陈护士同意是超出指引次数,而另一证人,律敦治医院急症室医生周佩铃则表示,因要准备作人工心肺机,所以要「打到病人有反应为止」,此举亦是依照美国的心肺复苏指引。
死者送院时有低温症、瞳孔对光没有反应、口有粉红色泡沫,亦一直不醒人事,ecmo team约10多分钟已决定为死者接驳人工心肺机。惟当时死者血管收缩比较难找到动静脉,需外科医生帮助,在大腿切开接搏人工心肺机,所以直到成功驳到亦用了一段时间。
周医生解释人工心肺机是用以延长病患的生命,因通常施行10多分钟心肺复苏法(CPR)不见成效,就会宣布死亡。死因裁判官黄伟权问为何不直接送到东区医院,周医生就指心脏病患最好是尽快送院作救治。因救护车只能作基本救治(Basic life support),送院才能作高级心脏生命支援(Advance cardiac life support),故人工心肺机已是第三线治疗,令病人在心跳停顿情况下,仍可透过外力泵血到心脏。
律敦治医院深切治疗部主管杨维德医生亦有出庭作供,由于律敦治内只有一部人工心肺机,作「通波仔」用,而东区医院则有2至3部后备机,所以要由东区医院搬到律敦治,另外人工人肺机的护理非常繁复,律敦治的护士人手不足,故要为死者转院。他亦补充接驳人工心肺机最慢超过1小时,但最快亦至少要作3、40分钟。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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