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司法覆核政府胜诉 官指安排合宪
2018-12-13 11:07
「一地两检」条例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法官今早颁布裁决,驳回推翻「一地两检」安排的申请。法官认为,「一地两检」安排符合《基本法》与「一国两制」原则。在港设立内地口岸区,正正体现香港高度自治和承认中国与香港制度有异。香港立法机关有权自行立法,规定高铁西九龙站内的内地口岸区实施内地法律。
申请人包括梁颂恒、梁国雄、郭卓坚、古俊轩及吕智恒,其中古俊轩于开审当日退出诉讼。
法官周家明在判词指,《中国宪法》第67(1)条赋予人大常委会权力,决定政策是否符合《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原则。人大亦可透过颁布决议的方式,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监督功能。人大宣布「一地两检」安排合宪,对本港法院及内地政府机关具约束力。
申请方认为,《基本法》具排他性,人大常委会不能在《基本法》框架外,制定对香港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周官反驳指,终审法院已在过往的庄丰源案、「梁游」宣誓案等案例中,确认人大有独立权利释法,却无自愿放弃释法权。本港法院亦无权自行判断,人大决定是否不适用于本港法律。
梁国雄、郭卓坚和吕智恒今早到庭领取书面裁决,3人均表示会上诉。梁国雄指人大常委会以往只会「释一次法」,如今却是「释一拃法」,笼统解释法律,犹如说「一地两检」「总言之符合」《基本法》,却无加以解释,完全不能接受。若香港法官揣摩人大释法的意思,将危害本港法治。他又促请司法界挺身维护法治尊严:「我哋唔系怕输,我哋要公道啫。」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1:07
更新时间: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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