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案】控方引「肥版蜘蛛侠」案 斥忽视法律将妨害公众安宁
2018-12-11 13:56
2014年历时79日的 「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控串谋犯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等6罪,案件踏入第15天的审讯,控方开始进行结案陈词的阶段并重温控方案情。
控方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资深大律师进行结案陈词时指,时任中区助理分区指挥官黄基伟作供时忆述表示由于警方于2014年9月27日已宣布添美道一带集会为非法集会,而当时有大批民众聚集于行人路及行车路,考虑当时情况、公众安全及公众秩序后认为再批准集会是极不适当,故于2014年9月28日早上代表警务处处长发出反对通知书。
时任中区助理分区指挥官林鸿钏带同机动部队小队欲进入添美道时,不时有大批示威者举高双手阻挡其去路。消防于2014年9月28日得知金钟夏悫道海富中心对出有多人受伤事件发生,但由于众多民众聚集于龙和道及分域码头街,即使消防车响着警号及闪灯亦没有人让路,故消防车从湾仔港湾道消防局前往海富中心时需要不断绕道。
时任中区警民关系组学校联络主任郭思伟在2018年9月29日受上级指示,派送警方签发的公众集会反对通知书予「香港民主发展网络」主席朱耀明或其提名的代表人,即「香港民主发展网络」义务秘书卢伟明。当时香港民主发展网络委员之一陈洪先生代为签收。
控方以有「肥版蜘蛛侠」案件解释英国籍男子Matt James Pearce曾在没有法律许可下攀爬中环高楼大厦,明知在忽视法律的后果而令附近交通阻塞近2小时,消防员基于公众安全亦在楼外设置气垫。控方指当时店铺营运受阻,司机因交通阻塞而不满,而「法国蜘蛛侠」则是在攀爬前早已估计自己的行为会令群众聚集,并妨害公众安宁。
控方指 「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中,「煽惑」的元素是只要某人有意图煽惑他人去妨害公众安宁及触犯刑法已足够构成罪行,并不需要证明被煽惑的人最后有没有依其煽惑而行动。而在「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同被控的「串谋犯公众妨扰罪」中,控方需要证明「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很早以前已经有目的及有共同协议地计划占中运动,亦相信其行动会导致妨害公众安宁。
控方指出不合理地阻碍公众道路亦可妨害公众安宁,夏悫道,分域码头街及添美道均是连接湾仔及中环的主要道路,而根据资料显示,占领期间每天有163条巴士路线受阻,受影响的乘客数目高达453,140名,而上述道路亦不合理地因公众集会而受阻。
本案九名被告分别为戴耀廷(54岁)、陈健民(59岁)、朱耀明(74岁)、陈淑庄(47岁)、邵家臻(49岁)、张秀贤(24岁)、锺耀华(25岁)、黄浩铭(30岁)、李永达(62岁)。
控方完成结案陈词,戴耀廷要求自己作其结案陈词,原代表占中三子的律师团队尊重其决定,现或只会代表陈健民及朱耀明。辩方律师需时阅读控方长达82页的结案陈词及一大叠案例,法官把案押后至明早再续,届时辩方将开始其结案陈词。
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1:06
更新时间: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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