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不报】找换店东的士遗款118万 司机认吞款误导警员候判
2018-12-10 16:43
的士司机接载手持巨款的找换店东主及其妹夫,但店东到达目的地后忘记带走载有百万元现金的环保袋,事后司机将巨款据为己有。司机今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盗窃罪和一项意图提供虚假资料误导警务人员。李志豪法官认为本案不是「一般的拾遗不报」,而是有「违反诚信」之嫌,须判被告入狱,但需先考虑被告背景报告和他对上一次刑毁案底详情方有定案,遂押后判刑至本月24日。
辩方求情指59岁的士司机邓照发仅有中二学历,有30年驾驶的士的经验,已婚并拥有一个稳定的家庭。前年虽干犯一项刑事毁坏,但性质与本案无关。内容涉及被告当时意图进入胞妹寓所以破坏大门门门锁。多封求情信指,被告是一名尽责的好父亲,育子女成材,以往没有涉及不诚实的案件,事后被告已获事主原谅。辩方指本案仅是「一般的拾遗不报」案件时,遭法官反驳事件严重「违反诚信」,法官决意判处即时监禁,但认为须参考被告背景报告以及,前年刑毁案底详情方能作适当刑罚,将案件押后到平安夜判刑,被告期间还柙看管。
拾遗不报的59岁的士司机邓照发于今年5月6日傍晚,接载找换店东主59岁林巧珍和林的妹夫龙树权离开元朗找换店,当时二人携有共约118万元的现金,以两层环保袋装好。当时二人下车时均没察觉遗下载有现金的环保袋,直至翌日凌晨林方惊觉遗失了装有巨款环保袋,林致电被告获告知没有任何发现,逐报警求助。
警方曾搜查被告的居所和的士,均没发现,被告又曾向警方指没有见过涉案环保袋。后来警方在被告邻居寓所门前的闭路电视片段,发现被告曾手持怀疑是涉案环保袋。随后警方在被告祖母位于下白泥的寓所内搜获所有赃款和涉案环保袋。被告又曾在录影会面中承认涉案款项确是由乘客在的士遗下的,因为「一生从未见过咁多钱,所以才迷失自我。」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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