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驾电单车撞伤外籍女 不小心驾驶罪成罚4000元停牌半年

2018-12-07 14:10

47岁被告何蔚贻。资料图片
47岁被告何蔚贻。资料图片

休班警涉于去年12月5日在湾仔驾驶电单车撞伤一名法籍女子Benazet Virginie Andree Ida,被控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罪。47岁被告何蔚贻否认控罪,案件在区域法院经审讯后、今主审法官李庆年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改为裁定较轻的不小心驾驶罪成。判被告罚款4000元及停牌6个月。

李官在判辞中指,被告没有冲红灯或超速,在非行人过路处撞上从两车车隙步出的伤者、而伤者步速正常,对驾驶者而言实属突然。驾驶者在电光火石间所做的决定,稍逊理想的行为,亦不一定会构成危险驾驶。由于控方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的驾驶行为属危险驾驶,故裁定他较轻的不小心驾驶罪成

控方案情指,事发当晚约7时半,被告驾驶其电单车沿湾仔道东行,期间遇上交通挤塞,他抽头越线到西行线逆线行驶打算爬头时,将一名「摄车罅」横过马路的法国籍女子撞倒,该女子当场右小腿骨折变形外转,目前仍在法国接受治疗。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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