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医管局申减免分娩费遭拒 印佣申司法覆推局方决定

2018-12-07 13:22

印尼女佣前年4月因怀孕而被女护士雇主解雇,遂于翌月入禀区域法院控告后者性别歧视和索偿。女佣于前年10月紧急分娩,院方事后索取约10.5万元费用,女佣因无力支付,透过非政府组织向医管局申请减免。局方却认为,女佣未能证明自己必须在港分娩,她若有事前计划,亦毋须被送入急症室,遂拒绝申请。女佣向医管局上诉不果,昨再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局方决定。

申请人Riyanti自2010年起受雇于仁济医院女护士黄宝珠(译音),但后者于前年4月8日发现申请人怀孕后,即于同日解雇申请人。

申请人的预产期为前年10月31日,但申请人于29日临盆,被送往玛嘉烈医院急症室接受剖腹分娩。院方于翌月发出2份帐单,要求申请人支付共约10.5万元医疗费用,但申请人无力承担,遂于去年初透过非政府组织PathFinders向医管局申请减免。

申请人于去年4月获告知院方已建议医管局批准减免申请,PathFinders的法律顾问亦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料可获批。去年6月,申请人与前雇主达成和解,并获医院社工和会计部职员确认无拖欠医疗费用,便于8月与儿子飞返印尼。

惟社工于去年11月通知申请人指,她未能证明自己必须留港分娩,而根据指引,可避免的紧急分娩不属特别情况,医管局决定拒绝申请。申请人其后上诉,并要求医管局交出所谓「指引」的副本,但不获受理。

法庭记者:黄梓生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