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团遇车祸大航假期判罚1万 官指收到单张已决定是否参加

2018-12-06 16:30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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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姓女事主参加大航假期内地美食一日团,惟该团不幸遇上车祸酿成两死多人受伤。事主向大航索偿,但原来该团并不受旅游业议会「旅行团意外紧急援助基金」保障,事主指被大航职员的宣传单张误导,遂向海关投诉。

海关票控大航假期一项要约向消费者提供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服务。大航否认控罪,案件今于粉岭裁判法院裁定罪成,罚款10000元。

暂委裁判官叶诵谦指当日的要约行为,非如辩方所指由签发收据收据作准,而是当参加者收到宣传单张已决定参加与否,即已成立「要约」的行为,故判大航假期有限公司罪成。

辩方求情过去没有刑事纪录,再者亦无法证明本案存在误导性消费行为,最后判罚款10,000元。

大航的行程单张标明「本团受香港旅游业议会旅行团意外紧急援助基金所保障」,决定报团后大航发出的收据却不受保,惟事主仍照签约。当日9月25日,该旅行团在内地遇上车祸,酿成2死42伤,从而使其牙齿及假牙松脱或脱落,送返北区医院治理,而职员有到场探望。但之后欲向大航索偿时不果。

女事主作供时曾表示没有仔细察看宣传单张,很快就决定与朋友报团参加,3人团费为417元。她亦表示职员有在收据上用萤光笔标示。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516
更新时间: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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