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同事7年内盗亲友逾1.1亿股份 七旬证券女经纪认串谋诈骗

2018-12-05 14:11

次被告许芳婷(左)、首被告巫秀华(右)。黄梓生摄
次被告许芳婷(左)、首被告巫秀华(右)。黄梓生摄

七旬证券公司女经纪自2005年起与女交收文员合谋,7年内盗窃2名亲友总值逾1.1亿港元股份。2人又串谋输入假存帐数据至证券公司电脑系统、发出载有假数据的月结单及向联交所报假资料,最终公司需花费1.56亿元,为2名受害客户回购被盗股份。经纪与交收文员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认串谋盗窃及串谋诈骗罪,法官听罢求情,押后判刑至12月21日,期间2人获准保释候判。

73岁首被告巫秀华犯案时,任职中华太平洋证券有限公司(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纪;44岁次被告许芳婷则为证券公司的交收文员。前者负责代客户买卖股票,后者则负责管理客户帐目和草拟交易记录等。2人被控于2005年1月12日至2012年10月24日间,串谋偷窃属于证券公司财产的上市公司股份,总值约1.102亿港元。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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