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非法回佣助获聘 2建筑工人判囚3月及赔偿
2018-11-27 13:54
两名建筑工程公司工人就招聘时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共逾4.3万,事后被廉政公署起诉。两人早前在屯门法院承认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指二人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本案非单一事件,涉及4名事主,而且涉案金额亦不少,最终判首被告即时入狱3个月6星期,须向政府赔偿24,725万元;次被告则被判入狱3个月,赔偿18,725元。次被告母亲闻刑判后举手欲求情,并大叫「法律不外乎人情」,但遭徐官拒绝并指被告已有律师代表。
两被告求情表示已有悔意,知道案情严重,亦愿此作赔偿,望可轻判。惟徐官称虽被告表示收回佣是业界行规,但法庭有责任向公众表明此举是违法行为,须遏止贪污风气,要以社会福利为依归,故判处阻吓性刑罚,二人即时入狱。
同为32岁首被告萧铭汉及次被告龙伟麒,二人为明记建筑(钢铁)工程有限公司前工人,他们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次被告则另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
案情指明记为屯门一个私人住宅发展项目的承办商,二人正为明记招聘安装玻璃幕墙及进行外墙工程的工人。两人于2016年多次介绍4男子到相关工程工作,惟4男子都遭索取回佣,龙伟麒在2016年6至10月就收受了37,450元;而萧铭汉在2016年4月到7月间收取了6000至8000元回佣。萧甚至曾在工人发薪前一天向其索取每个工作日200元回佣,只是该名工人拒绝其要求。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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