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私吞」消防财物 高级消防队长称已归还物主

2018-11-14 14:27

高级消防队长何迪希。萧文轩摄
高级消防队长何迪希。萧文轩摄

高级消防队长何迪希涉五年前「私吞」已检取的危险品,又向警方虚报物品下落,审‪讯今续。在一段被告遭廉署职员盘问的录影中,被告声称自己已归还合法危险品予物主。被问及怎样以六月才啓动的充值电话卡号码在二月联络物主,被告支吾回应:「一时手快快抄错。」

庭上播放被告接受廉署盘问录影片段,被告承认在2013年7月从长沙湾副食品批发市场,检取涉案危险品后跟车到沙田消防处,并将物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内。事后被告有按程序填写纪录,并将其中一张存根留在消防处内。危险品科助理消防区长洪重穆期后通知被告,涉案易燃物品仅约500公升,远低于2500升的限额,物主可获发还有关物品。14年3月被告致电长沙湾副食品批发市场,获一欧阳姓男子告知危险品物主为‪戴瑞明,又从欧阳口中得知戴的电话号码。

‬被告录影中又声称曾致电长沙湾警署,当时一名何姓女警务人员回应指,倘若危险品数量不超限额,发还物品一律不需经警方程序。后来何佩佩高级女督察庭上承认自己是当日驻守长沙湾警署的女警务人员,但相信唯一一名就以上案件联络过自己的消防人员是洪重穆。

被告在‪2014年4月24日向‬上司洪重穆发出一封电邮指,同日已在长沙湾将早前扣押的危险品全数交还戴瑞明物主。录影中廉署探员向被告举出另一封电邮纪录,内容为被告秉告上司洪重穆已从警方得知戴的电话号码。探员随即质问被告刚才岂不是称从长沙湾副食品批发市场欧阳姓男子得知以上资料,原本滔滔不绝的被告顿停止发言,深思约一分钟,后廉署探员提出被告隐瞒部分事实。探员又指被告声称自己曾于14年2月以透过一充值卡电话号码致电戴,但调查后发现该号码同年6月才被启动,质疑被告撒谎。被告回应当时「手快快抄错」。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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