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威吓足部按摩院裁脱罪 官质疑东主诬告

2018-10-31 16:35

区域法院裁定被告张家辉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
区域法院裁定被告张家辉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

涉于4年前以警察身分向足部按摩院「乐足乐」东主施压的停职警长张家辉,以威吓方式迫使东主以较低价钱出售其按摩院,停职警长早前否认两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暂委法官陈永豪今于区域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并指按摩店东主廖秀丽非诚实可靠的证人,其供词与庭上作供有异,质疑她因被检控无牌经营按摩院,而作出报复,诬告被告,法官另指若被告于休班期间纯粹当和事佬,并无涉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控罪指51岁被告张家辉于2014年3月18日,在执行警察职务期间,表露警务人员身份为要求按摩院东主廖秀丽,以较低价钱出售该按摩院给女商,并于同年7月,两度在例行视察该按摩院牌照时威胁廖,表示如果她继续经营业务,便会对她作出骚扰的作为。
记者 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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