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劫犯上吊】警员拒解释巡视与闭路电视不符 官提醒或遭刑事检控

2018-10-25 18:20

陈浩文警员出庭。
陈浩文警员出庭。

死因庭今午续研讯奸劫犯林永春去年5月羁留间自缢死因。警署警长林泽锋庭上阐述自己对《警察通例》的理解时,表示承认对某些字眼定义模糊。警员陈浩文下午首次出庭交代为死者搜身过程及看守羁押人士经过,被问到当日「流水簿」内巡庭记录是否属实时,其口供与闭路电视纪录不符,追问后警员拒绝回应。黄伟雄死因裁判官指警员或会因其庭上口供遭刑事检控。

去年5月10日秀茂坪分区警署值日警长林泽锋坦言,《警察通例》自修改后,规定值日警员要「一直看管」和「时刻看管」临时羁留室,但同僚之间对「一直」、「时刻」定义各有不同。林认为,坐在羁留室外值日位置,不需目不转睛地望,已是合理范围之内。《通例》又指值日警员除了要一直看管临时羁留室内犯人外,亦要每25分钟巡视正式羁留室一次,并只需将正式羁留室内情况笔录在「流水簿」上。对于去年5月10日「流水簿」上的纪录,林不认为有虚假内容。林承认死者自缢后才知悉正式羁留室内有安装「防止自杀消防洒水器」和其运作。

现隶属东九龙纪律部队警员陈浩文去年5月在秀茂坪军装巡逻小队效力,同月10日接到林警长指引,为死者进行级别一的搜身后,押送入临时羁留室,当时死者主动交出身上财物。死因研讯主任萧启业盘问陈以甚么方式看守死者,陈回应指自己仅坐在地下报案室2所临时羁留室外望著对方,又指当时身兼多职,包括巡视1楼的羁留室、运送膳食给犯人和看守接见室的人等。他表示看守报案室不是他日常在巡逻小队的工作,惟当时人手不足才获派值日警员之工作,自己并不熟悉值日警员的工作程序。当日3时许林警长指示陈看守死者,但没交代应如何看守。但陈自觉当他暂需离席处理其他事务时会找「睇楼」女警员暂代岗。

陈又被问及有关「流水簿」的内容,陈忘记自己曾在「流水簿」上写任何纪录,但陈坚称自己在5时半左右刚完巡视工作,不幸肚痛,上厕所,当时死者在2号临时羁留室角落蹲下,怀疑伸手出铁栏外夺取一条电线。惟闭路电视显时正式羁留室在5时11分至5时55分期间没有任何警员巡视,法官警戒陈以上口供或对陈构成不利,陈或遭检控,容后陈拒绝回应有关「流水簿」的提问。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748
更新时间:1822

警署警长林泽锋出庭。
警署警长林泽锋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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