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警司」吴伟汉收贿57万包庇娱乐场所 判囚28个月

2018-10-18 12:10

吴伟汉承认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被判监禁28个月。资料图片
吴伟汉承认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被判监禁28个月。资料图片

曾智破徐步高杀警案、沉积10年的强奸悬案、马尼拉人质死因研讯及立法会示威区垃圾桶爆炸案等的「反黑警司」吴伟汉因收取共57万港元贿款、免费性服务及包庇娱乐场所而遭廉署检控,检获涉案逾港币35万元已被充公,吴早前承认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今于区域法院被判监禁28个月。第二被告栾其祥被判囚20个月和第三被告谢凯健被判囚12个月。法庭命令涉案港币21万9千元需于今天下午4点前交回法庭。

3名被告依次为54岁警司吴伟汉、47岁栾其祥和37岁谢凯健;而第二及第三被告为涉案私人会所的经营者。 首被告吴伟汉及第二被告栾其祥早前承认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第三被告谢凯健则承认协助和教唆他人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

3名被告共40多名亲友到庭旁听,全庭坐无虚席,3名被告被带到庭上犯人栏时均向亲友挥手致意。

李志豪暂委法官判刑时指首被告54岁警司吴伟汉因事件,将会痛失工作及近500万港元的丰厚退休金,辩方求情时亦提交大量亲友的求情信以及有关其工作的多封嘉许状,可见他在警队的工作备受肯定,而吴在事件担当主导角色,披露匿名信函等警方机密讯息,为金钱忘记自己实为执法者,故罪责难逃更属3人之首。而吴向他人透露警方讯息只为维护次被告公司所涉及的「无牌售卖酒类」及「违反逗留条件」罪,相比案例中所指的非法赌注罪等较低。

李官判词指第二被告47岁栾其祥一心只为公司著想,但在廉政公署11次的紧密监视下,栾与首被告吴伟汉每次均有见面,而栾受股东无形的压迫,故欲为公司重拾往绩而为公司卖命打拼,罪责与吴不相伯仲。李官指第三被告谢凯健在本案的参与度在比较之下较低及有限,但谢知悉全部事件的来龙去脉,故无可否认监禁为对3名被告的唯一考虑判刑。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1:27
更新时间: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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