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袭击强奸女律师 女事主指怕刺激被告勉强扮恩爱
2018-10-16 17:08
已婚中年男商人怀疑比他年轻25岁的女律师情妇「出轨」,涉嫌先后袭击、非礼和强奸她。男商人否认强奸、非礼及普通袭击三罪,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续审。女事主指前年4月受袭和被非礼后仍活在惶恐中,因被告不时恐吓说会对她和「第三者」不利,又会将她「出轨」一事告知她的同业。女事主本想与他和平分手,却又怕刺激男商人,遂勉强与他「扮恩爱、扮开心」,令她感到无比惊恐和无助。
现年58岁的被告陈伟强涉嫌于前年4月30日,在两人同居的粉岭逸峰单位内,袭击并非礼现年33岁、拥有硕士学历的女事主,更涉嫌于6月29日,在大埔康乐园一幢独立屋内强奸她。女事主透露,被告前年袭击、非礼她后,仍不断检查她的电话,又每晚到她粉岭的寓所留宿,目的是要监视她。
被告曾对女事主发讯指,知道「第三者」的工作地点,「听日会上嚟做嘢」。女事主回覆指:「我咩都唔要,我求吓你放过我,我唔想做黑社会嘅女人,我求吓你唔好搞其他人!」被告亦曾因女事主未有回讯,威胁将她和「第三者」搞男女关系一事告诉她前年参加内地交流团的团长。女事主重申她与「第三者」只是工作关系,但被告不信。
女事主续指她「好想慢慢同佢分手」,她与被告前年6月搬至康乐园的独立屋后,声称怕被告打鼾,又希望两人在争拗后暂时保持距离,遂要求被告睡在地下客厅,自己则睡在2楼睡房。即使如此,被告仍强逼女事主陪他出席宴会,又要求她发短讯时加上「心心」图案。女事主怕刺激被告,唯有照做。
女事主被强奸前一晚,被告要求与她性交,女事主无理会,迳自上房睡觉。被告却透过短讯责备女事主当被告是「菲佣」、「司机」,两人之间没有爱,被告在屋内犹如「断六亲」。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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