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旗下公司涉虚开发票骗税 罚6570万元人民币

2018-10-16 15:37

有消息指范冰冰名下独资经营的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骗税。
有消息指范冰冰名下独资经营的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骗税。

范冰冰自今年6月涉逃税风波后,直到昨日才在北京公开露面。昨日有消息指范冰冰名下的独资经营的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骗税,该罪最高刑期可判无期徒刑。

有网民昨日网上发文,表示江苏省税务局官网曾公布,范冰冰旗下公司无锡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他人少缴税款,公司因此被罚款6,570万元人民币(约7432港元)。网民指该行为属犯罪,比偷税漏税严重得多,按规定公司负责人需承担刑事责任。从图片中可见,范冰冰持有该公司70%股份,作为第一大股东兼企业法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规定,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假如数额巨大或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被罚款6,570万元人民币(约7432港元)。网图
公司被罚款6,570万元人民币(约7432港元)。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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