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就节能项目欺诈逾38万元 青年中心前顾问准保释下月区院审理

2018-10-12 12:10

一名青年中心前顾问涉嫌于于2012年至2014年期间就一个节能项目欺诈逾38万元及使用虚假文书,昨日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被告今于在东区裁判法院被控两项欺诈及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被告无需答辩,裁判官香淑娴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押后至11月1日, 被告获准以现金2,000元保释。

59岁被告黄梓韶曾为赛马会长洲鲍思高青年中心顾问,于2010年获该青年中心授权主管一个名为「长洲E-Save」的节能项目,负责获取报价、选择合适承办商及向环保署申请环保基金申请资助事宜。案情指被告涉嫌于2012年5月14日至2014年4月29日期间,身为项目主管并有责任全面披露与鲍思高青年中心之间的任何存在或潜在利益冲突,却没有向该青年中心披露他与一间北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关系,并意图诈骗,诱使该青年中心委聘该公司为有关项目提供服务及向该公司支付共31.4万元款项,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该青年中心蒙受不利。

另外两项使用虚假文书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3年1月7日及10月30日期间,向环保署发出两份两间工程公司由骏安工程公司及日由华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报价单,意图诱使环保署环保基金辖下一个审批小组的职员相信有关报价单为真文书,向鲍思高青年中心支付一笔19000元款项,并因接受该些文书为真文书而作出或不作某些行为,以致对该职员或其他人不利。

馀下一项欺诈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4年5月12日至6月25日期间,向环保署环保基金辖下一个审批小组虚假地表述鲍思高青年中心已决定委聘百力建筑工程公司就向屋宇署提交图则提供服务,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小组向该青年中心支付共50,000元款项,导致政府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法庭记者:陈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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