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瞒欠债向财务公司申贷款 警员准保释押至11月再讯

2018-10-11 10:56

被告蔡永鸿。 陈咏恩摄
被告蔡永鸿。 陈咏恩摄

男警务人员涉于2015年向财务机构申请贷款时,隐瞒其财务状况,遭警方拘捕,被告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被控一项诈骗罪,警员毋须答辩,裁判官朱仲强将案件押至11月29日,以待被告向当值律师索取法律意见及文件,被告准以原有条件,即现金400元保释。

49岁被告蔡永鸿被控于2015年5月19日,在香港藉欺骗,即向八方位(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虚假地表示被告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并意图欺诈,诱使上述八方位(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作出一连串作为,即批出被告所申请的港币10,000元贷款,以及向其发出一张具有被告姓名的港币10,000元支票,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上述八方位(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蒙受不利。

法庭记者:陈咏恩

被告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被控一项诈骗罪,警员毋须答辩,案件押至11月29日。 资料图片
被告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被控一项诈骗罪,警员毋须答辩,案件押至11月29日。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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