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豪宅可改建开放式厨房 发展商被判失实陈述需赔966万

2018-10-10 19:14

高等法院。资料图片
高等法院。资料图片

半山干德道豪宅The Icon落成后被指货不对办。有买家8年前以981.7万元购入单位后,发现单位不能拆墙改建开放式厨房,质疑发展商作失实陈述,遂入禀高等法院向发展商索偿。法官今午颁布书面裁决,裁定发展商向买家虚假地声称单位会采纳开放式厨房设计,故需向买家赔偿966.9万元连印花税、管理费、利息和讼费。

原告人为上市公司朗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张镜清,他于6年前透过其持有的彩达发展有限公司,入禀控告涉案单位的发展商Super Homes Limited。

张镜清在审讯时供称,他与妻子10年前辞任朗迪国际执行董事,并将出售朗迪国际股份的资金投资物业。张翌年接触中原地产物业经纪,得悉当时尚未竣工的The Icon单位设有开放式厨房,最终两夫妇以原告名义购入单位。张妻于购入单位前再三向经纪确认,可将厨房拆墙改建为开放式厨房,售楼书上的图则亦列明厨房可作开放式设计。交易于2010年12月完成,但买家随即发现屋宇署从无批准单位采用开放式厨房设计。

法官综合考虑地产商的宣传单张、原告与承建商的通信、地产经纪和律师楼「师爷」的陈述,认为发展商确向原告明示和暗示,开放式厨房的设计符合建筑物规例和消防安全规例,并获屋宇署和消防处批准。另外,法官考虑专家证供后,同意发展商从无向屋宇署申请批准其开放式厨房的设计,即使申请也不可能获批,但法官认为原告案情不足以指控发展商意图诈骗。

至于赔偿,原告要求法庭颁令被告全数偿还981.7万元楼价,并赔偿515万元投资损失。法官同意原告应获全数退款,扣除14.8万元装修费用,原告可得966.9万元。至于投资损失,法官认为上述金额仅属臆测,遂拒绝此方面的申索。另外,原告须于收款后,将涉案单位交回发展商。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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