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研重建公务员合作社地段 市建局取得6至7成业权可申强收
2018-10-10 14:04
政府邀请市建局,物色一至两个适合作高密度发展的公务员合作社地段作试点,并研究按照市建局沿用的推展项目方式,重建该些合作社地段。政府消息人士指,若业主愿意受重建,可获7年楼龄楼价赔偿,但亦需向政府补回三分之二地价。若业主没有其他物业,则可获安排购买资助出售房屋。
《施政报告》提到, 部分公务员建屋合作社楼宇位于市区的高密度发展地段,但这些楼宇楼龄高而密度低,未有用尽有关地段的地积比率,加上个别地段邻近现有公共屋邨及有关配套设施,若然能启动这些楼宇的重建,将可增加房屋供应。
政府消息人士指,现时全港有226个公务员合作社楼宇项目,合共约5100个单位。当中近6成,即132个项目,在规划上属「高密度住宅」,但部份项目只用了3倍地积比;若用尽有关地积比,可达7至7.5倍。而有关地段主要集中于九龙城、土瓜湾、深水埗、旺角和港岛东。
消息人士续说,市建局会向业主以同区7年楼龄楼价作赔偿。而按现行条例,市建局只要取得6至7成业权,便可根据《收回土地条例》强收业权。至于重建后会提供多少公营房屋及私楼单位,消息人士指,由市建局研究和决定,政府不会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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