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翻侧】车长再提堂 修订1控罪面临19项误杀等37项罪名

2018-10-10 12:27

车长陈浩明面临37项控罪。资料图片
车长陈浩明面临37项控罪。资料图片

今年2月10日一辆九巴在大埔公路大埔滘段大埔尾翻侧,酿成19人死,肇事车长陈浩明今在粉岭裁判法院再提堂,被控方加控18项误杀罪及18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并将原有的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修订为误杀罪,车长即现面对19项误杀及18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共37项罪名。案件押后至下月19日转往东区法院进行交付审讯程序,案件将会在高等法院排期审理。

30岁被告车长陈浩明,控罪指被告于今年2月10日在大埔公路大埔滘段误杀周女齐、李炳林、赵锦铸、邓仁钦、刘美莲、王玉麟、李恩赐、黄兆良、田天松、丘小牛、黄伙娣、张朝伟、郑带胜、陈贤妹、黄国安、霍志强、李官煌、鲍凤仪及陈有胜。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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