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锦钊等六人涉串谋走私洗黑钱约33亿元 码头主管认罪押审讯后判刑

2018-10-08 15:55

第一被告秦锦钊。 陈咏恩摄
第一被告秦锦钊。 陈咏恩摄

曾坐拥逾百个豪宅的前「豪宅大王」秦锦钊涉嫌与其他人士串谋走私价值港币4019.7万元电子器材及冷藏物品等未列舱单货物到内地并洗黑钱约33亿港元,6人被控一项串谋输出未列舱单货物罪及一项串谋洗黑钱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开审。其中一名被告,当时为货运码头场地主管秦础成承认一项串谋输出未列舱单货物罪,而其判刑及求情陈词则获准押后至审讯后再处理。谭思乐法官批准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本星期三开审,以便控辩双方阅读文件。

涉案6名被告分别为,报称无业的秦锦钊、女会计经理陈洁贞、报称无业的林雅茵(女)、文员秦础成、舱务经理侯宗慈以及文员傅朝华。

案情指香港海关与中国海关联合侦查,识别出一个跨境走私及洗黑钱集团,而该集团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2日期间,使用所拥有内海商船,把如工业用金属、冷藏食品、电子产品等高价值货品,以未列舱单货物形式偷运到中国大陆。第四被告秦础成(45岁)当时为屯门内河货运码头场地主管负责与商船船长联络安排装柜事宜,更会向运载走私货品的相关货柜职员派发额外现金,并与他人串谋以废纸、生化燃料和铝废料作掩饰。

集团将冷藏货品、电子货品、铜板和工业用金属等,利用内河商船从香港偷运至内地,并以废纸、生化燃料和铝废料作掩饰。香港海关在监察中发现10个货柜内有4个货柜报称放置废纸,但却内藏一批电子产品、铟膏、金属框架及透明盖,上面铺有废纸作掩饰。另外6六个报称铝锭的货柜中,则放置了铜板。检获的未列舱单货物价值为4000万元,4个货柜的托运人是恒誉(中国)有限公司,实为天水投资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即第五被告和第六被告为该公司的董事。其他六个货柜是属于Richman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而Richman为天水唯一股东。

此外,中国海关于2011年12月22日和2012年1月12日在10个报称生物质颗粒燃料的货柜中有冷藏货品和废铜及在另外两个报称废纸的货柜中载有废五金物,并用废纸掩饰。第四被告秦础成会安排货柜把走私的电子产品送往内地,并负责联系内地买方。另外他亦会安排载有走私物品的货柜先行在广州建翔码头卸货。

法庭记者:陈咏恩、刘晓曦

建立时间:14:41
更新时间:15:55

第一被告秦锦钊。 陈咏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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