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与4间共享单车营运商签备忘录 守则指不应在市区投放

2018-09-28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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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公布共享单车租赁业务守则,并与4间营运商签署备忘录。

《守则》主要包括,基于道路安全考虑及市区内没有完备的单車径及路旁单車泊位,营办商不应在市区投放单车;透过手机应用程式主动向用户提供适切协助,包括安全守则及防止违泊或阻塞等指示;建立有效处理查询及投诉的服务热线,以及回覆查询/投诉的服务承诺;设立有效的实地巡查机制;及向政府提供营运数据作监察和分析用途。

署长陈美宝指出,运输署留意到无桩式自助单车租赁业务发展至今,于新市镇内最高峰使用量已达到每天接近10 000人次,为不少市民使用,但同时引起了违例停泊及阻塞通道等问题。
   
在参考海外城市不同的规管模式及经验后,运输署基于现行的法律框架,制定了这一套《无桩式自助单车租赁业务守则》。此《守则》着重利用资讯科技及以业界自律为本,配合相关部门监管,多管齐下,使自助单车租赁营办商能负责任、自律和可持续地营运。

陈美宝感谢4间营办商HobaBike、Ketch'up Bike、LocoBike及ofo支持落实《守则》,呼吁业界继续与政府各部门携手同心,合力推动「单车友善」环境。运输署亦会在适当地点增建不少于3 500个单车泊位,便利市民使用单车。对于单车违例停泊黑点,政府相关部门会继续采取执法行动及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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