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员涉19次非礼女同事判罪不成立 官:女事主证供有不合理处

2018-09-26 11:35

22岁任职私人屋苑会所救生员,前年涉在当值期间19次非礼21岁女同事,救生员早前否认9项非礼罪,陈慧敏裁判官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被告可获得讼费。女事主曾称因担心被追究而没有向上司投诉,裁判官在庭上指事主多次受侵犯,即使被追究都不可能比上述情况更差。

女事主首次被非礼后,因上班迟到曾用WhatsApp叫被告魏家俊帮她打卡,对话记录亦显示同日事主问被告晚餐想吃甚么,由于无法证明事主是屈服在淫威下,是其证供要害。另外,裁判官表示女事主在多次被非礼后,亦应与魏保持距离,虽非常消极但可保护自己,表示不理解事主何以仍要苦守原本位置。在考量到不同情况下,女事主证供倘有不合理之处,故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女事主口供指前年5月1至18日与被告一同当值,期间被告涉嫌在泳池边从后扫她腰部;女事主玩手机时,被告亦伸手摸她胸两次。被告曾怒骂:「妖,唔好再搞我!」,但被告露出猥琐笑容,并没有道歉。女事主称因父母曾患癌,不想惊动他们而哑忍,后来知道成年人报警可自行处理,同时向风雨兰求助后报警。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0:59
更新时间: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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