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主任争同性配偶福利申终极上诉许可 获准部分议题上诉

2018-09-24 10:57

梁镇罡(右)及其伴侣。资料图片
梁镇罡(右)及其伴侣。资料图片

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镇罡2015年入禀申请司法覆核,挑战公务员事务局拒绝同性伴侣享有公务员配偶福利和津贴的决定。高等法院上诉庭今年6月以本港只承认异性婚姻为由推翻原讼庭裁决,并判政府一方上诉得直。梁于上月向上诉庭申请终极上诉许可,上诉庭法官今早颁布书面裁决,批准梁就部份涉重大公众利益议题上诉;但由于梁的部份申请被拒,他需承担政府一方共3万元的讼费。

上诉庭法官批准申请人梁镇罡就其提出的2项质疑,上诉至终审法院,包括(一)保护香港法例下的婚姻制度此一政策目的,可否合理达致在外地缔结同性婚姻人士在《公务员事务规例》下接受有差别待遇;(二)保护香港法例下的婚姻制度此一政策目的,可否合理达致在外地缔结同性婚姻人士在《税务条例》中共同评税一事上,接受有差别待遇。

申请人又质疑,保护上诉庭界定的「传统」婚姻制度(即一夫一妻制的异性婚姻),可否令政府拒绝在外地缔结同性婚姻人士享有公务员配偶福利或接受共同评税的决定变得合理。惟上诉庭法官潘兆初在裁决书重申,本港现行法例只承认异性婚姻。与讼双方亦同意,保护社会主流认可的婚姻制度是合理正当的政策目的,故上述质疑并非上诉庭处理的事宜。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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