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署监工夸大工时骗4300元OT钱 判150小时社服令

2018-09-21 10:59

被告郑光苏。陈楚琨摄
被告郑光苏。陈楚琨摄

一名水务署监工于2016年提交17份虚假值勤记录,诈骗水务署共逾4300元逾时工作津贴,被廉署控告两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被告早前认罪,钱礼裁判官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判刑时,称考虑到案件涉及金额不多,判执行150小时社会服务令,两罪同期执行,并罚堂费1000元。

被告郑光苏案发时为水务署二级监工,其中一项职责是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处理及监督水务署承办商进行的紧急水务工程,并会获发逾时工作津贴。

控罪指他涉于2016年间虚报超时工作时间,从而诱使水务署批核共约4300元的逾时工作津贴申请,使其获得利益及令水务署蒙受不利。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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