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驾车伤人案增至11死 疑犯前科累累
2018-09-13 22:11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昨晚发生的故意驾车伤人案,死者增至11人,另有44人受伤留医。警方证实肇事司机是当地一名54岁男子,曾因贩毒、盗窃、故意伤害等被多次判刑,产生报复社会心理。案件引起国家公安部关注,派出副部长孙力军带领工作组到湖南指导处置工作。
衡阳官方通报,昨晚7时40分,疑犯阳赞云独自驾驶车牌为湘D133ZY的红色路虎SUV车,冲向衡东县城洣江广场正在休闲或跳舞的人群,并持折叠铲、匕首砍伤现场途人,造成重大伤亡。伤者分别送往衡阳多家医院救治。湖南省长许达哲等事后赶赴现场指挥救治和善后工作。由于伤者众多,当地红十字会发动群众无偿捐血。
据衡东县人民法院今年一月作出的刑事判决书,阳赞云前科累累,曾因犯故意伤害罪,1992年被判监2年﹔因贩毒罪,01年被判监3年;因寻衅滋事罪,05年被判监9个月﹔因犯失火罪,06年被判监1年,缓刑1年﹔因敲诈勒索罪,09年被判监5年。今年1月,阳赞云再因犯寻衅滋事罪被衡东县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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