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程度无牌美容师向客人用麻醉药 罪成判监2个月缓刑18月

2018-09-13 16:59

被告欧嘉欣。法庭记者摄
被告欧嘉欣。法庭记者摄

医学美容公司疑雇用非注册医生的美容师,于2016年4月为假扮成顾客的女警进行入侵性美容治疗并使用麻醉药,负责操刀的美容师早前否认一项管有第I部毒药及未经注册执业共两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裁判官梁文亮指被告盲目跟从供应商所提供的指引及不认同被告在案发时只是提供意见,判被告罚款2000元,监禁2个月,缓刑18个月。

裁判官就管有第I部毒药罪指36岁女被告欧嘉欣任美容师多年,清楚行内所称的「麻膏」用作舒缓顾客的痛楚,并明白「麻膏」的性质,被告曾与顾客阅读疗程注意事项及同意书,指被告明知「麻膏」可减低痛楚,多次盘问下仍不清楚「麻膏」为药物,亦指包装上列明「side effect」、「indication」及「drugs」等简单英文,裁判官指即使被告学历只有中二程度,无可能不明白这些词,判管有第I部毒药罪名成立。

裁判官引用区分医疗程序和美容服务的小组所提供美容程序须知,指出涉及把物质注射入体内的程序,可引致感染、流血、血肿、瘀伤和留疤等并发症,需由注册医生进行医疗评估,以评定是否适宜接受某项程序。被告未经注册而使用可调教疗程位置及水光针注射的深度,并多次强调该疗程为导入式美容服务,称水光枪只是机器,但被告给予客人阅读的疗程注意事项列明疗程或导致副作用。裁判官质疑被告无可能不怀疑水光枪应由医生执业,判被告未经注册执业罪名成立。

法庭记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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