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超市偷$37量杯罪成 罚款$2500

2018-09-12 17:35

裁判官指被告沈剑云为非诚实的证人。黎嘉怡摄
裁判官指被告沈剑云为非诚实的证人。黎嘉怡摄

54岁休班警员涉于本年3月14日在荃湾超级市场高买一件值37元的量杯,休班警员被控一项盗窃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暂委裁判官余俊翔指被盗物品非价值高,对该公司亦未有损失,判被告罚款2500元。

裁判官指被告沈剑云为非诚实的证人,盘问期间改变立场,既称忘记付款,又称未有意图想购买。裁判官指假设被告忘记付款,为何会称若记得,便会将量杯放下,而非会付款。斥指被告盘问间虚构回答,以忘记付款为理由是不合理。被告亦曾表示犯案时正为7项事情烦恼,包括山上的流浪狗生病、患骨癌离世的流狼狗,但作供时未曾提及猫只的状况,与警戒下的供词相违。

法庭记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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