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盗公司20万 官恩娜妹夫罪名不成立
2018-09-12 16:50
艺人官恩娜妹夫陈鸿昌涉与李璨琛合作经营品牌Subcrew期间,偷取属于该公司财产20万元,陈鸿昌被控2项盗窃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暂委裁判官林子康指被告虽存有不诚实意图,但未有考虑永久剥夺属Subcrew的款项,判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需考虑被告有否不诚实及意图永久剥夺属subcrew的财产。裁判官指被告曾向两位证人,即李璨琛及张展鹏称已收到与商人陈日华合作计划的款项,令两位证人以为已收到款项,但被告未有将钱存入Subcrew户口,裁判官指被告未有向二人澄清则为不诚实。
另被告未曾称不会归还款项,并称若李璨琛及张展鹏出席品牌Wear临时实体店开幕活动及联络名人,便给予二人各10万元。而被告个人公司「泗海」曾代Subcrew支付厂数,裁判官指不排除被告自行拿取涉案20万「填数」,亦指被告私下「对数」值得争议,因被告未有意图永久剥夺subcrew财产,判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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