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通车】条款指威胁安全或被拒上车

2018-09-11 20:49

若铁路运输企业认为乘客威胁到公共安全,扰乱车站秩序,有权拒绝他们上车。
若铁路运输企业认为乘客威胁到公共安全,扰乱车站秩序,有权拒绝他们上车。

广深港高铁本月23日通车,港铁公布高铁香港段《广深港高速铁路跨境客运输组织规则》,其中一项规则指乘客如威胁公共安全可能无法上车。而如果乘客想去西九龙站但手持车票目的地不同,不可补票,会当无票处理,需要缴付票价、手续费,以及港币1,500至3,000元的附加费。 

规则有7个章节共44条,当中规则的第11条《拒绝运输》,表明对有违规行为的旅客,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并有权登记其身份信息,包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认为威胁到公共健康和安全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扰乱站车公共秩序或骚扰他人的、违规乘车且拒绝补票的。涉事旅客如已购买车票,在发站退还票价核收退票费;在中途站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运输合同即行终止,情节严重的送交执法部门处理。

规则亦指出,如果有人身伤害事件,会由列车长交车站处理,但如果乘客不同意在指定停车站下车,要签署免责同意书,代表放弃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或诉讼索赔权利。

按照规定,如果车上发现的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列车前方停车站或终到站。西九龙站按港铁适用的规定、内地车站按铁总适用的规定妥善保管、正确交付旅客遗失物品,并妥善处理无人认领的旅客遗失物品。物品保管期为90天,旅客可向车站查询遗失品情况,办理认领手续。

如果车上发现旅客携带的物品超重、超大时,须指定位置摆放,由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到站处理,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按每公斤20元核收运费, 不足1公斤按1公斤计算。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核收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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