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东北案】刑期终极上诉得直 黄浩铭等13人即时获释

2018-09-07 13:56

上诉人步岀法庭后,众人随即欢呼及鼓掌。陈咏诗摄
上诉人步岀法庭后,众人随即欢呼及鼓掌。陈咏诗摄

13名反新界东北发展拨款的社运人士,因企图闯入立法会大楼而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被判处社会服务令;其后经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各人被改判监8至13个月,各人今于终审法院就终极上诉受审。首席法官马道立听毕陈词后宣布上诉得直,各人即时释放。当上诉人步岀法庭后,众人随即欢呼及鼓掌。

黄浩铭闻判后于庭外表示,很高兴可与其他战友即时释放,并认为新指引会令抗争有更多关卡,但希望未来的抗争可更有组织及纪律,贯彻和平、非暴力运动的原则。

黄另指其看法与法官相左,定义不一,他认为暴力的准则为是否有意图伤害他人,然而各上诉人并不符合,又正如原审裁判官所言,他们当日希望闯入大楼与议员对话。

13名上诉人为梁晓旸、黄浩铭、刘国梁、梁颖礼、林朗彦、朱伟聪、何洁泓、周豁然、严敏华、招显聪、郭耀昌、黄根源及陈白山。其中,林朗彦和朱伟聪在案发时则未满21岁。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2:27
更新时间:13:56

上诉人出庭前先示威。陈咏诗摄
上诉人出庭前先示威。陈咏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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