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东北案】刑期终极上诉开审 黄浩铭等13人出庭前先示威
2018-09-07 09:45
13名反新界东北发展拨款的社运人士,因企图闯入立法会大楼而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被判处社会服务令;其后经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各人被改判监8至13个月。终院指判刑有可争拗的地方,13人就上诉庭判刑时偏离了旧的判刑指引,以及其中两名示威者犯案时未满21岁的两项理据获批终审许可。各人今于终审法院,就终极上诉受审。
进入法庭前,黄浩铭等人带同横额在庭外高喊口号示威。示威者继续反对发展新界东北,认为当局在坐拥大量土地下,仍强行发展新界东北,对当地居民不公道。他们强调即使终极上诉失败,也都会继续反对发展新界东北。
13名上诉人为梁晓旸、黄浩铭、刘国梁、梁颖礼、林朗彦、朱伟聪、何洁泓、周豁然、严敏华、招显聪、郭耀昌、黄根源及陈白山。其中,林朗彦和朱伟聪在案发时则未满21岁。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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