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顿高铁地盘水潭滋生蚊子 抗辩不被接纳判有罪  

2018-09-04 17:40

礼顿建筑代表。叶润泰摄
礼顿建筑代表。叶润泰摄

高铁承建商礼顿建筑的地盘水潭内,被食环署职员发现有蚊子幼虫滋生,票控礼顿建筑一项「蚊子滋生(建筑地盘)」罪,今于观塘裁判法院作出裁决。裁判官认为条例立法时本身只需考虑地盘有否滋生蚊子,不需考虑幼虫在化验期间是否仍然生存,蚊子幼虫存活与否并不影响证据的可靠性。另外,礼顿建筑作为高铁地盘承办商的联营公司,是一个可被控告的实体,而且有参与联营公司,因此不接纳被告的抗辩理由,判礼顿建筑一方有罪。

案情指,四名控方证人,包括食环署人员和化验师,在礼顿旗下联营公司的高铁地盘内水潭,发现怀疑蚊子幼虫,于是抽取水办化验,发现蚊子幼虫,并向礼顿建筑发出传票。

法庭记者:叶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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